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行政法的原则 ?

2022-06-15 来源:威能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依法行政原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诚信原则;(五)高效便民原则;(六)权责统一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立法原则如下:(一)依法立法原则依法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1、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是指行政行为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实施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表现在行政立法上,就要求行政立法不得同现行法律相抵触。因为法律优先仅仅要求行政行为不抵触法律即可,并不要求所有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所以是消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表明,除宪法外,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法律的位阶居于其他任何法律规范之上。法律优先原则无限制和无条件地适用于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在内的一切行政领域。2、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是积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相应的行为。表现在行政立法上,也就是说,行政立法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就立法来说,重要的事项应由法律规定,未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立法代为规定。法律保留的要求显然比法律优先严格。法律保留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对于绝对保留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对于相对保留的事项原则上由法律规定,但在法律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有行政立法来规定。(二)民主立法原则在我国,民主立法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行政立法以保护和促进公民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民主在内容上的涵义就是对大多数人的权益的实质代表,因此民主的行政立法在内容上必然体现为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维护。2、行政立法在程序上,应当使公民充分参与。民主最初的含义是程序上的,即允许最广泛的参与,最广泛的意见表达。只有让利益相关者的意志得到充分的表达,行政立法才能在程序上说是民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现的基本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依法行政原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诚信原则;(五)高效便民原则;(六)权责统一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5、权责一致原则。《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更为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