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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体系是什么?

2022-06-15 来源:威能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法知识结构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从权力控制的逻辑去诠释。因为行政法就是控制行政权的法,所以整个行政法都是围绕着行政权这根主线展开的。离开了行权,行政法是没有价值可言的。既然要控制行政权,首先就是要看谁掌握行政权,这是行政组织法的内容;然后看行政权是怎么运用的,此即行政行为法(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再看行政权侵权了怎么办,这是行政争议法(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再看怎么赔偿的问题,此即国家赔偿法部分。由此可见,围绕行政权这根主线,行政法的知识体系结构是一目了然,清晰可辨的。这是一种诠释的进路。另一种理解则更通俗,也更容易记住。就是我们可以把行政法看成是“两个人”与“两件事”。先看两个人——“官”和“民”。“官”,就是行政主体,行政组织法要解决什么是行政主体以及具体种类的问题,还包括授权和委托的异同等。再看“民”,就是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这个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中均有专门章节予以阐释。再看两件事。其中一件事是“官管民”,另一件事就是“民告官”。什么是“官管民”,怎么管?简单说来,就是通过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两种方式进行管理。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我们要重点掌握的是行政立法(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两部分)。而具体行政行为则更为多样,我们要重点掌握的是行政行为三部曲(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公开。另一件事是“民告官”,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这三个都是“民告官”,三种救济程序既有相同又有差异,且具有内在规律,值得留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2种观点: 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两者的定义不同;两者的具体内容不同;两者的范围大小不同。行政法是有关行政活动、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一部分。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定义不同。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两者的具体内容不同;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而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 3、两者的范围大小不同。行政法是有关行政活动、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等。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一部分。行政法概念:1.对于行政法,比较普遍的观点是,行政法可以描述但不可定义。从描述的角度来讲,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主体及职权、行为及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进一步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在我国,行政法仅在学科类别的范畴内使用,作为上述法律规范的总称,没有单一的指向性,且我国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其大致包括以下几类: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法的效力等级(法的效力层次或效力位阶)-一国法律体系中不同渊源形式的法律规范在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通常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般制定机关的地位越高,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也越高 2.特殊立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性立法,也即“特殊优于一般”,但仅限于同一主体指定的法律规范 3.同一制定机关先后就同一领域的问题制定颁布了两个以上的法律时适用“后法优于前法” 4.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特定的、更严格的程序制定的效力等级高于按一般程序制定的 5.被某一国家机关授权的下级机关在授权范围内制定的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通常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或法规,但仅仅授权制定实施细则者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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